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隆昌市石碾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石碾镇设党委、人大、政府三个领导机构;设镇人民武装部,为镇党委的军事部门和镇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设三个综合行政办事机构即党政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设财政所办公室;设三个事业机构,即: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劳动保障所、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牌子)、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石碾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方针为导向,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农业项目得以顺利实施,使百姓感受到了真正的实惠。加大了对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做好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等工作的切实有效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保持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部门概况
隆昌市石碾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石碾镇本年收入合计166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26万元,占100%;无其他收入。
2017年石碾镇本年支出合计166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55万元,占76%;项目支出394.71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石碾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61.2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3.02万元,4.7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碾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6.34万元,减少4.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石碾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22万元,占32.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56万元,占16.35%;医疗卫生支出75.98万元,占4.57%;住房保障支出41.68万元,占2.51%;农林水支出737.62万元,占44.41%。
1、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基本支出及村民委员会及村党支部补助和大学生村官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7年决算数为53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7年决算数为271.56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7年决算数为75.98万元,完成预算82.51%。
5.农林水利类:2017年决算数为73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2017年决算数为4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石碾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1.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3.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石碾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92.59%,其中: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99.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完成预算90.6%。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4万元,下降8.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万元,下降10.26%。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3万元,占2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4万元,占76.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镇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3万元,其中: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主要保障政府机关及下属单位对城镇及所辖农村村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5.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3批次,3084人,共计支出15.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石碾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碾镇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碾镇机关运行经费支165.73万元,比2016年减少5.6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碾镇人民政府采购6.19万元,完成预算的69.4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碾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公开内容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9.城乡社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0.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及“一事一议”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支出及其他交通设施建设支出。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隆昌市石碾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